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项目通过谈判方式择优选聘计划管理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XQZZFGS-2022-CG-09
3.选聘方式:谈判
4.项目概况:

5.服务范围:
协调包括采购人及各中介机构在内的各方为该项目实施之目的开展工作,为该项目实施提供方案设计、产品发行等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具体工作包括:
1、选取基础资产项目,确定主要发行要素。
2、负责协调组织各中介机构的工作,统一编制工作进度表。
3、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各阶段具体工作。
4、协助采购人就该项目提请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许可、批准。
5、就该项目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主管机关进行沟通,取得证券交易所对该项目的批准。
6、项目存续期持续管理。投标人应成立专属项目团队,配备高素质的项目成员,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高投入度和人员稳定性。团队核心人员应熟悉该项目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与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效沟通,有效缩短审批时间。
6.项目最高限价:
本次CMBS采取费用包干制,除主服务商外,其他中介机构(除评级机构和年报审计会计师外)全部由投标人负责组建(需获得采购人认可),并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费用。包干费用报价不超过3.0‰/年(具体要求见评分细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有能力为本次谈判项目提供服务的承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①已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规定,已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4号规定,暂未更换许可证的,可提供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最近三个年度具有承销发行或参与发行ABS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银监会、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2年 5 月 19 日起至2022年 5 月 25 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邮箱1277013538@qq.com,待其工作人员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其出具报名成功通知,方为报名成功;同时谈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谈判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至报名单位的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4.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31 日 8 时 30 分
4.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86号金诚大厦13楼)。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当面递交纸质书面文件,并当场签字确认。
注:响应文件不当众拆封。
五、评审办法及标准
本次谈判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86号金城大厦12楼1206室
联 系 人:谭楚彧
联系电话:0731-28689589 、18907332701
谈判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1602号
联系人:罗思
联系电话:0731-28231602、15096304136
邮箱:1277013538@qq.com